天賦是什麼?是熱情?還是天生資質?
台灣今年奧運表現大爆發,引起很多後續的討論,其中一個熱鬧起來的話題是「天賦」這回事。
朋友圈對一篇文章的內容有了兩派想法,是來自彭瑜亮老師在未來親子學習平台的撰文:https://futureparenting.cwgv.com.tw/.../content/index/22068
Highlight 裡面我很喜歡的幾句話:
探索心態的父母,認為世界很大,希望拓展孩子的眼界和學習領域;訓練心態的父母,通常是想要提升孩子的程度表現,或是認為孩子應該要學會什麼;而栽培心態的父母,是已經看見孩子的領域天賦,希望替孩子找到最適合的引路人。
教育教養上最大的迷思,不是太崇拜努力的價值,而是太忽略天賦的重要。…
所謂在「天分」上努力,不是為了贏過別人,而是能夠把事情「學得會」,在過程中取得成就感;有了成就感,才會有自信。…
所謂天賦,並非對應未來的「職業」,而是天生的氣質與特質。
朋友圈的 2 派聲音大概是這樣的:
A 認為:
天賦 = 有熱情驅動 > 有毅力/投入心力專注 > 獲得成果 > 獲得成就感
B 認為:
天賦 = 資質足以獲得成果 > 有熱情 > 有毅力/投入心力專注 > 獲得成就感
對於「熱情」「成就感」之間的因果關係看法不同,主要在於「天賦」與「成就感」的定義略有不同。
那麼誰是對的呢?我的觀點是兩邊加起來就完整了。
「天賦」= 資質+熱情
要找到自己的天賦,需要找到自己喜歡且拿手的事,缺一不可。
而此處指的資質,不等於要做得比別人好才能取得成就感,而是足以達成「自我實現」的條件。基於不同的價值觀,有人需要透過戰勝他人、也可能是需要耐心,在重複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實現自我。
綜合起來的理想順序,可能是一個 loop:
熱情驅動 > 有毅力/投入心力專注 > 資質足以自我實現 > 更有熱情
可是,熱情可以當飯吃嗎?
職涯的選擇有個重點:可以成為我們的經濟來源,因此個人能力可以獲得商業價值是需要達成的目的之一。單純喜歡又拿手的事,如果沒有人願意花錢「購買」,比較適合當作興趣經營。
我認為,理想的職涯可能是以下描述:
找到喜歡的事,也就是找到自己生命的原動力。
接著輔以自己的特質,在動力的驅使之下,透過長時間的累積與努力,將天賦轉化為創造價值的技能。
最後在社會中提供服務,獲得經濟上的動力,支持自己的生活並獲得滿足。
延伸思考:想一想,喜歡但沒那麼拿手的事情,有什麼策略可以讓自己成長、提升技能?拿手但沒那麼喜歡的事情,有潛力成為什麼樣的武器幫助自己追求目標 or 與眾不同?